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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德市、椒江区、龙泉市等5地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

发布时间:2011-11-14 9:06:2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从10月起,建德市污水处理收费调价方案正式实施。调整后的污水处理费标准,加上工业集中式污水处理收费,2012年建德市平均污水处理费标准将基本达到省定1.20元/吨的要求。

    从2011年10月22日(用水时间)起,台州市椒江区执行非居民污水处理费新标准,新标准维持0.45元/吨不变,非居民污水处理费标准均提高17%。

    从10月1日开始,龙泉市污水处理费由现行的0.46元/吨,调整到0.80元/吨,提高0.34元/吨。此次污水处理调整全年影响金额为167.61万元。

    从11月1日起,象山调整中心城区水价。实行服务业用水与工业用水并轨同价,由原来4类6种水价改为居民生活、非居民生活、特种用水等3类(种)水价,同时扩大居民阶梯水价级差,增强社会节水意识。

    近日,诸暨市发改局制定了店口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除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标准维持不变外,店口镇其他各类污水处理费进行了调整。文件同时规定了重污染行业超标进管污水处理分档标准、执收范围和对象、计收方法和执行日期等内容。(浙江省物价局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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