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市环保局项目处、总量处、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包河区环保局及我办相关专家组成验收组开展了小仓房污水厂环保验收工作,验收组通过现场检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结合小仓房污水厂现场取样监测结果,一致认为:小仓房污水处理厂一期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已按环评等文件要求得到落实,污水厂试生产期间运行规范,废水、废气、噪声等各项污染物的治理已达到相关规范要求,同意该项目通过阶段性环保验收。
小仓房污水厂(10万吨/日)于2010年8月开始通水调试,2011年11月开始试生产并由我办负责运营监管。试生产期间,在我办督促指导下,该厂逐步制定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了各种生产报表及减排台账,及时向住建、环保部门上报了各种信息资料,出水各项指标稳定达到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作为新建成投运的污水厂,2012年度小仓房污水厂承担了重要的COD、NH3-N减排任务,在目前该厂收水量不足(日均处理水量约4.8万吨)的情况下,开展阶段性环保验收,为该厂实际减排量的核查核算创造了有力条件,对保障全市减排任务的完成具有着积极的意义。(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