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根据《玉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玉政发〔2011〕32号)确定的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及水环境质量改善要求,结合该县县域总体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城乡污水处理工程总体布局、阶段目标和建设顺序。
二是合理布局,突出重点。以保护饮用水源、控制水污染和促进水环境功能区达标为主要目的,重点规划涉及河流、湖泊、沿海等重要部位和敏感水体的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优先实施饮用水源、重点流域区域和人口密集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三是统筹设计,协同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优先考虑污水配套管网,城乡污水处理能力扩增要充分结合处理设施新建、处理设施利用率提高和工艺技术升级改造。同时,同步建设污泥处理设施,避免二次污染。
四是因地制宜,稳步推进。根据各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结合当地水环境功能区的目标要求、水环境容量和水资源状况,因地制宜地确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标,合理规划建设规模,避免过分超前。
五是创新机制,确保运行。坚持设施建设与体制改革相结合,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适当提高收费标准,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引进市场主体参与,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质量管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为先”理念,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设施建成后稳定运行。(玉环县建设规划局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