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3日),市政府网站公布佛山市加强污泥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根据方案,到2013年底,全市各区要建成1家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的试点;到2014年底,各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80%以上,到2015年,全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方案要求,所有污泥产生单位应建立污泥管理台账,详细记录污泥产生量、含水率、运出车次、重量、去向,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将上季度的污泥管理台账上报主管部门备案。此外还需将本厂污泥管理情况在厂内醒目位置公布,公布内容包括污泥日产量、性状、处置方式。对于污泥处理处置单位,方案也要求要做相同的备案和公布。根据《广东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全省地级市以上要成立固体废物管理机构。方案表示,佛山也将成立专职的固体废物管理机构,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开展全市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并编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南方都市报 记者:郭文杰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