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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市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8.76% 日处理总规模22.5万吨

发布时间:2012-9-11 10:11:1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温文斐率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据悉,目前全市已建成投入使用9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生活污水总规模22.5万吨,市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了98.76%。

    据介绍,近年来我市着力抓好污染控制和环境治理,坚持铁腕监管,保持环保执法的高压态势,清理和关闭了一大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养猪场,非法洗矿场、采矿点、砖窑厂。同时,加大对重点污染企业实行重点整治和环境违法企业挂牌督办,通过限期治理、关停淘汰、技术改造等手段,全市共淘汰落后产能产值100多亿元,圆满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

    据介绍,自2004年以来,我市先后投入资金近20亿元,推进生态环保工程建设。目前,全市已建成日处理生活污水总规模达22.5万吨的9座污水处理厂,建成配套管网140多公里,市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了98.76%;已建成使用的市七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及垃圾渗滤液处理站,让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了100%。
不过,虽然环保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目前部分县区在具体实施中仍存在上热下冷、上紧下松以及重经济增长轻环保,甚至在招商引资时,先上项目,后补办环保手续,出现“先上车后补票”的现象;同时,排污企业违法排污被处罚款数额,不及其上污染治理设施及设施运行所需费用,由此造成环保执法难等问题。
对此,温文斐指出,我市是粤港地区的重要水源地、广东生态发展区,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责任要求我们,必须把贯彻实施好环境保护法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命线,把环保工作放在头等重要位置,常抓不懈。目前,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乡村环境、环保基础设施、执法能力建设等方面任重道远,仍需毫不放松,全力以赴。

    市长助理赖小卫参加汇报会。

    相关链接

    环保法修正案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1979年开始试行、1989年正式通过实施至今的环境保护法开始修改。8月27日,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进行初次审议。

    据介绍,本次条文修改是“针对部分重点内容”的“阶段性修改”。修改内容主要有4个方面:修改总则,充分体现新时期国家对环保工作的指导思想;调整篇章结构,突出强调政府责任、监督和法律责任;完善环境管理基本制度,保护改善我国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进一步明确企业责任,完善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的制度。(河源日报 记者:刘远朋  通讯员:陈伟勇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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