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保山市中心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2万吨/日工程通过省环保厅竣工环保验收。
保山市中心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2万吨/日工程于2008年5月经省发改委批准立项,6月省环保厅批复了环评,5月开工建设,2010年5月保山市环保局批复了试运行。验收组实地查看了保山市中心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2万吨/日主体工程氧化沟2套、二沉池2套、污泥泵房1套、贮泥池1套、出水口紫外线消毒设施1套,重点检查了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口在线监测水量和水质、氧化沟曝气运行情况、污泥脱水泥量、中控室传输、出水口紫外线杀菌消毒等情况。
最后,验收组认为保山市中心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2万吨/日工程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批手续完备,并按照环评要求逐一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委托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提交了项目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处理后外排污水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达到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行政许可决定的环境保护要求,具备验收条件,同意验收。同时验收组要求保山市中心城市污水处理厂完善用电双回路系统和污泥干化设施,加强运行管理,确保长期稳定达标运行。(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