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规范我市医疗废水处理,防止医疗废水污染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进国家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从本月下旬起到4月底,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将在全市范围联合开展医疗废水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将全市医疗机构分为三个类别,对照《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要求,对废水治理进行规范化整治,其中A类的共有29家,为县级以上(包括县级)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求必须配套安装废水治理设施;B类的共有42家,为除A类医疗机构外,创卫要求范围内的医疗机构,要求必须配套安装废水治理设施;C类的共有153家,为县级以下或20张床位以下,不在创卫范围内的所有医疗机构,要求逐步推进配套废水治理设施建设工作。4月份,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将组成督查验收组,对全市医疗机构整治情况进行督查验收,4月底前不能通过验收的医疗机构将被勒令停业整顿。(宿迁新闻网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