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州发改委项目验收专家委员会对阜康市污水处理厂改造及污水利用工程、供水管网改造等两个国家投资项目进行了初步验收。
阜康市污水处理厂改造及污水利用工程新建氧化沟、鼓风机房、变电所、污泥脱水机房、外排管网等,投资4128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2400万元。阜康市供水管网改扩建二期工程新建供水管网25公里,总投资600万元;其中,国家资金400万元。
专家通过察看项目现场、项目资料后认为,阜康市这两个项目严格按照有关批复内容和国家规定建设,手续齐全,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建设内容,并通过5方验证和环保专项验收,目前项目运行稳定,同意通过初步验收。(昌吉日报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