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人大常委会在我镇召开三乡、坦洲两镇人大代表征询会,就我市拟调整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听取两镇政府和人大代表意见。记者从会上获悉,我市拟将生活污水处理费进行适当调整,其中居民用水户征收标准每立方米拟提高0.2元,非居民用水户每立方米拟提高0.28元。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标泉参加了征询座谈。
据悉,目前我市生活污水处理费为居民用水户每立方米0.7元、工业及商业服务业用水每立方米0.8元。鉴于我市各镇都在加快建设污水收集处理工程,生活污水处理率不断提高,应收实收污水处理费基本达不到保本经营。经研究,市政府拟调整全市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在原来基础上拟将居民用水户的污水处理费由每立方米0.7元调整至0.9元、非居民用水户由每立方米0.8元调整至1.08元。
有人大代表认为,凡是增加群众生活成本的调价行为,都应该有让群众充分理解的理由,污水处理费的调整涉及广大群众的生活成本,更应考虑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的家庭收入,建议将城市居民用水户与农村家庭用水户区分开来,尽量减少农村群众的生活负担;而且还要做好广泛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将收支情况及时公开,让群众一目了然。有企业代表则认为,由于企业用工情况不一样,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工人多,产生的生活污水量必然大,提高了污水处理费必将大大增加企业用工成本,希望政府能够考虑企业的运作成本,采用价格分级的方式来进行调整;也有社区代表表示,价格调整可否考虑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采取不同的收费方式,对部分污水处理收集管网还没有建成的农村偏远片区,可否暂缓调整征收。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标泉肯定了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表示将把意见整理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参考讨论,并对部分代表提出的建议给出了解释。我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刘文生以及坦洲镇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三乡镇广播站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