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城市污水处理力度,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改善水环境质量,促进滁州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记者近日从市物价局获悉,经市政府2013年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2014年元旦起,滁城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将调整。
元旦起将执行新标准
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污水排放量逐年增加,城市水环境质量也因此遭受严重影响。面对日益严峻的节能减排形势,“谁污染,谁付费”正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此次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正是秉着这样的原则,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减少污水排放,以实现绿色发展。
从调整的标准来看,自2014年1月1日用水量起,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由原来每立方米0.60元提高到0.70元;行政事业和工业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由原来每立方米0.70元提高到1.00元;特种行业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由原来每立方米1.20元提高到1.70元;经营服务业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不调整,仍为每立方米1.00元。其中,此次调整还取消了原到户水价中含有的水源补偿费每立方米0.02元,实际上居民生活到户水价每立方米只提高了8分钱。
低保户等有优惠政策
滁城各类用水户(含自备水源户)均应缴纳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按月缴纳。属自来水公司供水范围内的用户,污水处理费由自来水公司随水费代征。自备水源用户污水处理费由市水利局代征。代征单位将代征的污水处理费统一上缴市财政专户。
“居民用水来说,按滁城居民每户每月平均生活用水量10.2立方米估算,居民每户每月平均增加支出0.8元,年增加支出10元左右。”市物价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另外,为了不增加低收入群体的经济负担,对经市民政局确认的滁城低保户、社会福利机构实行优惠政策,污水处理费标准不提高,仍为每立方米0.30元。同时因取消了水源补偿费,实际到户水价由原来每立方米1.36元降到1.34元。(皖东晨刊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