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源头环节补助。加强对减排工程项目的补助力度,发挥减排补助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实现全县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3年减少2.0%、 2.0%、0.5%和 4.5%。
二是设备环节补助。加大对各镇(街道)生活小区污水纳管工程进行财政补助,对生活污水纳管减排工作进行考核奖励。支持污水管网建设和生活污水纳管工程,切实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全年新增污水管网43.5公里、完成全县45个排污点纳管改造,新增生活污水入网量 2000 吨/日以上。
三是管控环节补助。对污水处理、烟气脱硫脱硝、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减排工作提供相应的财政资金支持。研究出台黄标车淘汰补助政策,鼓励黄标车特别是老旧重货及大客汽车提前淘汰。(浙江财政新闻联播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