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镇区污水收集率将达80%左右,镇区生活污水基本得到有效处理。”3月30日,江西省住建厅发布消息,《江西省百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工程运行实施方案》规定,对完成集中连片建成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百强中心镇,给予污水处理项目“以奖代补”支持,最高补助达250万元。
在污水处理项目中,由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镇区人口小于1万人的补助100万元;镇区人口1至2万人的补助150万元;镇区人口2至3万人的补助200万元;镇区人口大于3万人的补助250万元。
据悉,补助资金分两期下达,首期资金按补助资金的50%下达,剩余50%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核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不予追加安排奖补,问题严重的要扣回已拨付资金。逾期未能通过省级验收的,将核减或收回该镇奖补资金,用于奖励项目推进快、运行效果好的百强中心镇。
省住建厅要求,要加强督查考评,污水处理工程建成后,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和污水处理费征缴等配套机制,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发挥效益,防止成为摆设、造成浪费。(赣州晚报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