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快重点减排项目建设。狠抓项目建设调度和现场督查,确保每月调度频次不低于两次,确保重点减排项目建设的人、财、物保障到位。
二是加强现役减排设施运行监管。督促县(市)做好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经费保障工作,加大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力度,加大水泥企业脱硝设施运行监管。不断提升现役减排项目的精细化管理水平,逐步由工程减排向管理减排转变。
三是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拓展减排空间。加强对“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项目的调控;加大淘汰建材、造纸、煤炭等行业落后产能的力度,对已实施的可替代项目将彻底淘汰,严防死灰复燃;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前置审核制度,继续做好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等量置换”、“减量置换”工作;挖掘减排潜力、拓展减排空间,推进农业源、机动车领域的治污减排。(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