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部署全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一、 四步走3-5年全面建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
根据《实施意见》,绵阳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分四步走:第一步是2015年底前全部建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中重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第二步是2018年底前全部建成涪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安昌江、通口河、芙蓉溪、梓潼江、木龙河等沿岸乡镇和“省百镇建设行动试点镇”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步是2019年底前全部建成场镇人口过万的乡镇、有工业集中区的乡镇和“国家、省级风景名胜区”污水处理设施;第四步是全市其他乡镇在2020年前全面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十三五”期间,全市乡镇基本形成设施完善、运营平稳、监管严密的污水处理工作体系,实现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环保目标。
二、 六项原则合理布局和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市政府成立乡镇生活污染治理领导机构,统筹协调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按照规划先行、统筹建设、分类指导、加强领导、管网优先原则,加快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三、 多种运营管理方式促进政企合作助推项目建设
引进有实力有技术的优质企业,政企合作,利用ppp模式开展项目建设,并采取多种运营管理方式。一是可由各县市区政府购买服务,引进专业化的第三方运营公司对辖区内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运行管理,实行统一运营;二是可以县城污水处理厂为技术和管理支撑,对辖区内或邻近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实施运行管理;三是可在县市区国有融资平台下建立专门的乡镇污水处理和管网运营管理公司,对辖区内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实施运行管理。
四、 五项政策扶持确保建设目标全面完成
在资金补助、用地用电税收优惠、金融信贷支持、项目审批简化、加强项目技术指导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除争取贷款援助外,将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生态功能区转移资金以及市本级涪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均重点用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绵阳市环境保护局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