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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时间:2019-1-16 8:47:0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近日,记者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我省首次发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填补了目前农村生活污水的标准体系“空白”。

  据了解,农村生活污水的污染特征、技术经济条件与城镇不同,但在标准体系中存在“空白”。目前农村地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均参照执行城镇标准,并不符合农村生活污水的实际特征,引起很多问题。

  为此,我省首次制定出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适用于设计规模50立方米/日到500立方米/日且位于城镇建成区以外地区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对比《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12项基本控制项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最多涉及7项控制指标,限值上也更符合农村排水特点。同时,标准还对出水流经沟渠、自然湿地的间接排入水体的情况,全部明确了排放要求。(西安新闻网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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