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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2-27 11:47:41 信息编号: 3479130 所属类别: 行业新闻

德宏州持续加强水环境日常监管措施 促进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

    记者近日从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以下简称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获悉,近年来,德宏州采取持续加强水环境日常监管等多种有效措施,促进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

    德宏州先后探索建立 “党建+河湖长制”“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等覆盖面广的 “河湖长+”协作机制,推动各领域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助力解决河湖库渠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公安、检察、农业农村、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56次,全州共立破生态环境领域案件20起。

    同时,持续加强水质监测,增加监测点位。定期对全州11个国控断面和5个省控断面开展监控,每月定期发布生态环境质量专报。加强芒市大河流域水质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对芒市城区6条支流33个监测点位每月开展1次水质检测,2022年,在现有监测断面基础上增加了两个芒市大河跨界断面水质监测点。

    此外,加强跨境环境保护交流,与缅甸木姐市举行环境保护工作视频会晤,强化中缅界河水污染防治合作措施。为共同防范和应对跨州(市)界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与保山市有关责任部门签订了《跨州(市)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合作协议》。

    通过不懈努力,2022年,德宏州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16个国控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均值评价均达到或优于Ⅲ类,达标率为100%。国控省控地表水优良率全省排第一,地表水环境质量全省排第三。2020—2022年,芒市大河风平国控断面连续3年水质达到Ⅲ类,特别是2022年7月至11月,连续5个月为Ⅱ类水质,为芒市大河风平断面有监测记录以来的最好水质。(中国环境报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