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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3-3 10:54:06 信息编号: 3495200 所属类别: 行业新闻

海口居民污水处理费实行同城同价 助力“六水共治”

    近日,海口市排水收费所的工作人员走上龙桥镇街道,走进沿街商铺,进行污水处理费开征宣传,旨在提高市民的节水意识,从源头上减少污水的产生,推进海南生态文明建设,助力“六水共治”。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设置宣传台,互动解答等方式进行科普宣教,还走进商家进行入户宣传。

    龙桥镇居民孟先生说道,这是他第一次听说污水处理费,经过工作人员的解释后,他认为污水处理人人有责,大家都应该支持征收工作,家乡有了良好的人居环境,才会有更好的发展。

   “征收污水处理费,有助于提高市民的节水意识,从源头上减少污水的产生,防止水污染,全面推进海南生态文明建设,助力‘六水共治’。”海口市收费所所长曾方强表示,海口市污水处理费实行同城同价,即市区和乡镇收费标准一样,并由供水公司一起代收代缴。

    据了解,目前海口4区共有22个镇(不含街道办事处)中,长流镇、灵山镇、城西镇、海秀镇、云龙镇(云龙产业园)、演丰镇、大致坡镇、新坡镇等8个镇已开始征收污水处理费。

    海口污水处理费的收费标准为居民生活用水类污水处理费0.95元/吨,非居民用水类污水处理费1.40元/吨。经海口市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户,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为0.60元/吨。海口市排水收费所工作人员提醒,不按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的缴纳义务人将受到处罚,逾期拒不缴纳的,将处应缴纳污水处理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人民网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