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产品质量,加强产品竞争力,巩固产品市场位置,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拟投资6601.2万元,在宜宾市江安县阳春工业园区现有厂区内建设“后处理产品质量提升项目”,本项目不新增用地,主要对现有10万吨氯化法钛白粉后处理装置进行优化,将现有的单套后处理装置处理能力降低,同时新增1套25kt/a的后处理汽粉机及相关的后处理配套设备。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新增1条后处理线,使装置具备生产高附加值产品的能力,有利于产品品牌的提高,使公司产品更具竞争力,技改后全厂钛白粉后处理总产能仍为10万吨/年不变。
1、废气
本项目粉尘废气包括闪蒸干燥器尾气、汽粉袋滤机尾气、汽粉机料仓尾气、超微粉旋风分离尾气及包装料仓的除尘尾气等,以上废气均经袋式除尘器收尘处理后达标排放;表面处理罐酸性尾气含少量HCl雾滴,经气液分离器、喷淋后达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废水包括压滤废液、滤饼清洗废水、汽粉尾气冷凝水、设备地坪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等。其中,压滤废液、滤饼清洗废水通过沉降槽进行固液分离,底部的浆液返回过滤前贮槽,上部清液送资源综合利用制造部处理后制成精盐水利用,不外排;汽粉尾气冷凝水、设备地坪清洗废水中均含少量钛白粉颗粒等,分别经含硅水压滤机和地坑压滤机处理后,送资源综合利用制造部均质池与全厂废水混合均匀后外排,压滤出的滤饼定期外售;生活污水依托已建化粪池预处理后外排。以上外排废水经厂内已建均质调节池与其他各类废水均质调节达标后,经园区配套污水管网引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排放限值后排入天元溪。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噪声,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为汽粉机、风机和各类生产用泵等。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降噪和隔声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降低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
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或综合利用,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5、地下水
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分区防控措施有关要求,将本次项目后处理装置区为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在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地下水长期监测”等相应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后,可有效避免项目对区域地下水环境的污染。
6、环境风险
本项目在设计上考虑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包括总平面布置、工艺及设备、消防和火灾报警系统等方面考虑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采取了废水风险事故二级防控体系,要求企业与园区设立第三级防控系统,可防止事故情况事故废水进入厂外地表水环境。
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应在运营期制定本项目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防止本项目主要装置和储存设施等发生重大火灾、爆炸、泄漏事故而引发的环境风险。本次环评对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出了要求,并明确建立“企业-园区-地方政府”三级环境风险应急体系,为控制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各类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并消除其环境影响,提供有效的组织保障、措施保障,可将环境风险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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