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投资36804.1万元,新建生产及配套建筑,购置生产及辅助设备、软件系统,建设功能性碳纤维材料生产线,新增年产功能性碳纤维材料2000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筑面积6080m2,占地面积6080m2,总投资5872.88万元,新建研发中心购置研发设备、软件系统。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接管至泗洪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2、项目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和经管道收集的天然气燃烧废气一起,经“二级喷淋+静电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粘结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和经出风口管道收集的研发废气、碳化石墨化废气一起,经“二级喷淋+静电塔+干式过滤器+RTO”处理,焚烧炉废气、助燃废气由密闭管道直接收集,经碱喷淋处理;所有废气均通过一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甲醛、苯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沥青烟、苯并[a]芘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和表3中限值;厂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限值;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和表2标准限值。
3、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应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并合理规划平面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生活垃圾处置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规定标准,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标准修改单要求。一般固废处理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规定。固体废弃物严禁随意排放,固废暂存场所按国家规定要求分类设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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