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拟总投资50000万元,于泗洪经济开发区长江西路112号新建生产及辅助用房7.2万平方米,购置转盘机、灌胶机、印刷机、贴片机、注塑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外购LED灯珠、电线、电阻、PVC塑料粒子等原辅材料进行生产。预计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具备年产LED穿孔灯30亿颗、LED模组10亿片、灯带8亿片的生产能力。
1、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泗洪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2、项目胶水烘干废气采用区域密闭+集气罩的方式进行收集,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尾气沿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注塑废气采用区域密闭+集气罩的方式进行收集,采用碱液喷淋+干式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尾气沿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胶水使用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以及注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氯化氢,废气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2、3中的排放限值。
3、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应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并合理规划平面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生活垃圾处置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规定标准,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标准修改单要求。一般固废处理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规定。固体废弃物严禁随意排放,固废暂存场所按国家规定要求分类设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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