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位于湖北省咸宁赤壁市蒲坊工业园老虎墩路151号,总投资300万元,总占地面积2094.35m2,主要建设内容为租赁湖北华瑞铜业有限公司已建成的4栋厂房,设置3条再生塑料颗粒熔融挤出造粒生产线,购置生产设备及环保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投入运营后,可达年产6000吨PET再生塑料颗粒的生产规模。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软水制备废水、湿法破碎清洗废水和设施清洗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进入厂区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中软水制备废水和湿法破碎清洗废水经厂区絮凝气浮沉淀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生产废水中的设施清洗废水经厂区絮凝气浮沉淀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及赤壁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接管标准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赤壁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放。项目所在区域正进行市政管网设施整改,整改过渡期项目外排废水预处理达标后由罐车拖运至项目附近已接入赤壁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市政污水管网排放。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造粒工序的熔融挤出有机废气。
造粒工序熔融挤出有机废气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通过集气罩收集,采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标准限值,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NMHC)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或《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生产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加强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为废ABS筒芯、扒膜废杂物、废滤网、筛分不合格品、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原料包装物等。废ABS筒芯和扒膜废杂物集中收集交由相应的物资单位回收利用;废滤网集中收集交由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处理;筛分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原料包装物集中收集交由原厂家回收;废水处理物化污泥浓缩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置。
建设单位:湖北省诺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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