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000吨中药材初加工项目选址位于龙山县产业开发区(一期)第2栋标准化厂房,租赁厂房建筑面积为870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租赁厂房内部建设1条中药材初加工生产线、产品及原料储存区、办公区、配套的检测实验室和废水、废气、固废等污染防治设施。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本项目环保投资共计32.5万元,占总投资0.5%。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营运期间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优化施工设计方案,强化环境管理,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建设期间应有效落实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污染等相关防治措施,切实保障区域环境质量,避免对外环境及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环境造成影响。
2.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区域内实行清污分流。实验室清洗废水经厂区内中和、沉淀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园区污水收集管网;中药材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园区污水收集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收集管网。以上废水均最终经龙山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果利河。
3.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主要为生物质燃烧产生的燃烧废气(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及生物质烘干机燃烧废气)和少量实验室检测废气。生物质燃烧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分别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中相关要求标准后达标排放。少量实验室检测废气经实验台配套的抽风系统抽出后外排,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
4.噪声污染防治:加强声环境管理,合理布局锅炉、烘干机、风机、其它生产设备等声源机械设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及隔声、基础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设备维护和维修工作,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按照规范分类收集、暂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间的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相关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中药材废渣、废气包装物、炉渣等一般固体废物经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等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化学试剂(含试剂瓶)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
建设单位:上海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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