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用具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阳江市江城区白沙街道银岭科技产业园A3.2-1-2号,其中心地理坐标:E111°52′30.230″,N21°53′13.405″。本项目主要生产厨房五金和塑料用具。本项目占地面积约6000m2,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年产烤网、烤盘400万套,刀具、铲具200万套,其他厨具100万套。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租用现有厂房用作生产场地,无土建施工,项目施工期主要在已建厂房内进行机械设备的安装和调试,主要为人工作业,无大型机械入内,施工期基本无废水、废气、固废产生,机械噪音也较小,可忽略,所以期间基本无污染工序。因此本报告不对其进行论述。
二、营运期污染影响分析
1、废气源强
根据本项目的生产工艺流程可知,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有硅胶成型和注塑成型有机废气、打磨粉尘。
(1)有机废气
项目生产塑料配件时,PP、ABS塑料粒经加热注塑成型过程中,加热温度约120℃,原材料PP、ABS塑料粒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
项目生产硅胶配件时,硅胶成型温度约160~200℃,会有少量非甲烷总烃挥发。
项目注塑机总数为6台,硅胶成型机总数为8台,建设单位拟将在每台注塑机、硅胶成型机上方均设置一个集气罩,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收集的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排气筒(G1)高空排放。
(2)打磨粉尘
本项目钢板零部件打磨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粉尘,主要是金属颗粒物。建设单位拟通过在岗位旁设置集尘管利用风机抽至水喷淋装置,经水喷淋处理后经15m排气筒(G2)排放。
(3)恶臭
本项目在注塑成型和硅胶成型加工过程中,会有少量恶臭气味产生,根据恶臭污染物的定义,恶臭污染物主要是指一切刺激嗅觉器官引起人们不愉快及损害生活环境的气体物质,此类物质含量较小,成分较为复杂,以臭气浓度表征,恶臭污染物逸出和扩散机理复杂,废气源强难于计算,本评价仅对其进行定性描述。本项目注塑成型和硅胶成型加工过程中约90%的恶臭污染物经对应的收集进入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净化后排放,10%散逸在车间,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臭气浓度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和表1新改扩建二级厂界标准值的要求,因此注塑成型和硅胶成型工序排放的臭气浓度不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1)废水污染物源强分析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全部采用市政直供的城市自来水。其中,生产用水主要为喷淋除尘用水、注塑机设备冷却用水,生活用水主要是员工在日常生活中的用水。
1)喷淋除尘用水:
本项目抛光粉尘,拟采用集尘管收集至喷淋装置,经水喷淋处理后经15m排气筒(G2)排放。喷淋除尘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经定期清理沉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循环过程中会有蒸发损耗,需要定期进行补充蒸发损耗新鲜水,无喷淋废水外排。沉渣每三个月定期清理后经相关专业回收公司回收。
2)注塑机设备冷却用水:
本项目注塑机设备冷却用水经冷却塔冷却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只需定期补充损耗新鲜水。
3)生活污水:
本项目员工定员50人,项目内不设食堂和宿舍,员工均不在厂区内食宿。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等,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引至阳江市江城区银岭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3、声环境
(1)源强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车间的各种设备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设备主要包括冲床、调直机、电焊机、注塑机、硅胶成型机、抛光机等,
(2)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的生产设备均设置在厂房各车间内,为保证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标,本环评建议建设单位采取如下措施:
①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上安装隔声垫,采用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
②根据厂区实际情况和设备产生的噪声值,对厂区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将噪声较大的设备设置在远离厂界的区域;建设单位需确保生产设备在相应区域内进行生产,不得擅自移动至区域外位置进行生产活动,生产设备运行时需关闭窗户;
③加强设备管理,对生产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加强设备日常保养,及时淘汰落后设备;加强员工操作的管理,制定严格的装卸作业操作规程,避免不必要的撞击噪声;
④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以尽量减小项目生产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喷淋沉渣、边角料)、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分类收集的含油抹布和手套)。
(1)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定员5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一般固体废物
①钢丝、铁丝、钢板边角料
钢丝、铁丝切断和钢板冲床加工过程会产生边角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钢丝、铁丝和钢板边角料产生量约5t/a,收集后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处理。
②废包装材料
主要包括原辅材料和产品的包装材料,如编织袋、包装袋等,产生量约2t/a,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处理。
③喷淋沉渣
项目打磨粉尘水喷淋装置定期清理后产生的沉渣,沉渣产生量约为1t/a,收集后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处理。
④塑料边角料
项目注塑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边角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塑料边角料产生量约为0.5t/a,收集后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处理。
(3)危险废物
①废活性炭:本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正常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编号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41-49)。根据前文分析可知,本项目非甲烷总烃的去除量为0.5314t/a,根据《现代涂装手册》(化学工业出版社,陈治良主编),活性炭的吸附容量一般为25%左右,则需要活性炭2.13t/a,本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按每3个月更换一次,全年更换4次计算,每次所需的活性炭用量应不低于0.54t。活性炭箱活性炭总填充量为1m3,活性炭密度约0.45~0.65g/cm3(本项目按0.55g/cm3计),约0.55t,全年更换4次,则产生的废活性炭量为2.2t/a,加上被吸附的废气量,则项目废活性炭产生量约2.74t/a,以上数据为理论计算数据,待项目运行后,废活性炭产生量可按实际运行情况调整。废活性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②废机油、含油抹布和手套:本项目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会产生废机油、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机油产生量为0.5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编号为HW08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249-08),废机油采用铁桶密闭存放,定期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含油抹布和手套产生量约0.02t/a,分类收集的含油抹布和手套,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编号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41-49),未分类收集的含油抹布和手套若不慎混入生活垃圾,则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的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豁免物质,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可与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分类收集的含油抹布和手套采用胶桶/胶袋密封包装后,定期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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