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规模:新增部分生产设备,将纳米改性膨润土生产能力由目前的8000t/a提升至1.0万t/a;将覆盖剂由外购转为自产,配套建设年产1.1万t/a覆盖剂生产线,所产覆盖剂全部自用。
主要建设内容:本次项目不新增用地,利用现有厂区进行建设,在该改性膨润土生产车间东侧新建覆盖剂生产车间,为全厂提供覆盖剂原料。现有项目整体布局保持不变,仅通过在浆料活化阶段添加硫酸的方式提高浆料固含,从而削减废水量。
1、废水治理措施:厂区严格执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废水经厂内污水站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长兴泗安绿洲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治理措施:项目覆盖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氯甲烷和少量HCl废气采用碱封+两级吸附的方式进行处理;有机膨润土生产过程产生的含尘废气采用高效除尘设施处理。其中热风炉废气排放浓度按《湖州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实施方案》(湖治气办[2021]14号)中相关要求执行,其他工艺过程中产生的硫酸雾、HCl、含尘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氯甲烷废气排放浓度参照执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中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8h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3、噪声治理措施:项目在设计时选用高效低噪设备,要求对高噪声设备实施减振、降噪措施,对设备布置合理规划,并加强周界绿化以确保周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各类工业废物经收集后合理、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企业针对危化品管理、运输、储存、生产使用过程及末端治理等多个方面采取防范措施,配备足够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救援设施及相关专业人员,制定严格的防范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从而有效降低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概率,并将事故污染影响降至最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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