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单位:河南欧拓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汝阳县柏树乡水磨村扶贫基地,主要建设年产200吨PE包装膜生产线。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6.5万元。
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要求如下: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按《报告表》要求,配套建设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挤出定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在挤出与磨具衔接处分别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进入“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塑料制品行业绩效分级A级企业指标要求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并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中“其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
(二)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肥田。
(三)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一般固废贮存技术规范设置暂存场所,各类固废分类堆存,及时处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废活性炭等。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经密闭容器加盖封存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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