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安(鸡泽)五金制造有限公司高强度紧固件建设项目位于邯郸市鸡泽县铸造装备制造工业园虹光路东段路南,项目总投资5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0.37%。项目建成后年产 8.8 级及以上高端紧固件 10 万吨。
废气:油滚机滚丝过程中因挤压、摩擦等产生一定热量,润滑油受热后部分以油雾(以非甲烷总烃计)形式挥发至空气中,滚丝废气经1套“集气罩+高压静电回收净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该项目在热处理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热处理废气经1套“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该项目在在线发黑槽上方设置安装半包裹式集气罩收集发黑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收集后的在线发黑废气与热处理废气共用 1 套“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经 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 1 中其他行业排放限值。本项目厂房为密闭厂房,空气流速慢,拔料粉盒为密闭结构,且拔料粉质量比重大,沉降快,粉尘排放量较小。采取如上措施后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 浓度限值要求。滚丝工序、热处理工序、在线发黑工序未被收集的非甲烷总烃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 2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本项目建成后生产废水为淬火废水、预冷废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盥洗废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环保设备及泵类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金属下脚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肥皂水沉渣、淬火槽渣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危险废物包括净油机油泥、含油金属屑、废润滑油桶、发黑槽渣、废发 黑剂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含油抹布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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