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单位:江西厚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选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江西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金砂湾园区湖口县长江港务有限公司内,中心地理坐标:E116°14′50.147″,N29°46′6.075″,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0833.5平方米。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栋生产车间、1座成品库房、1栋办公楼以及相应的环保工程,以湖口县均桥镇矿山生态修复的尾矿石作为主要原料,经过上料、破碎、筛分等工艺生产石子、瓜片子、石粉,建成后形成年产86万吨建筑材料的生产加工能力。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应强化施工扬尘精细管控,全面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要求;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在满足相关要求后外排;施工期噪声主要通过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设置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期等方式减轻对周围环境带来的影响;建筑垃圾尽可能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二)运营期废气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上料粉尘、一次破碎粉尘、二次破碎粉尘、一次筛分粉尘、二次筛分粉尘、成品库房扬尘、装卸粉尘以及汽车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其中上料粉尘、装卸粉尘经洒水降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一次破碎粉尘经车间封闭、设备密闭、雾化喷淋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二次破碎粉尘、一次筛分粉尘、二次筛分粉尘分别经各自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各自排气筒排放;成品库房扬尘通过库房半封闭、洒水抑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汽车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通过帆布覆盖、洒水抑尘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执行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执行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三)运营期废水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以及初期雨水。其中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其经湖口县长江港务有限公司化粪池预处理达金砂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排入金砂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后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排入长江。
(四)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为颚式破碎机、锤破、振动筛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加强绿化等措施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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