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内容为:拆除原有锅炉房内所有设备设施,在原有锅炉房建设一台4.2MW 生 物质热水锅炉及其配套水泵、风机等,在营鑫佳苑小区增设一个换热站,并铺设锅炉房至营鑫佳苑换热站的一次管网,负责营鑫佳苑及以北地区供暖。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锅炉废气采取有效除尘处理措施后,确保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表2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经不低于35米高的排放筒排放;采取洒水抑尘、地面硬化等有效无组织废气防控措施,确保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锅炉排污水及锅炉清洗废水用于锅炉房降尘及浇灰渣。沉淀池等所有可能造成渗漏的部位都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确保地下水不受到污染。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消声、减振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运行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废布袋由分类垃圾箱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理;除尘灰收集后外售有机肥企业综合利用;炉渣收集后外售有机肥企业综合利用。
(六)切实做好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工作,及时排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避免因各种事故造成环境污染。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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