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位于梁山经济开发区华信路1号(现有厂区内)(东经116度6分43.882秒,北纬35度42分56.125秒)。项目总投资4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拆除1条喷漆线,建设1条喷塑固化生产线(1座喷塑室、1座固化室)。
本项目喷塑废气经滤筒除尘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的固化废气一同经15m高DA005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林格曼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标准;VOCs有组织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DB37/2801.1-2016)表1限值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管理,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DB37/2801.1-2016)表1要求;厂区内VOCs排放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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