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在山东省政府认定的德州运河恒升化工产业园内建设,在原有项目占地范围内实施,公司已取得不动产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无新增用地,符合园区规划。本项目是对原有2#异*******丙胺装置进行产能提升,经设计院核算,装置可由原有2万吨/年异*******丙胺产能增加至3万吨/年产能。本项目以氢气、氨、丙酮为原料生产异*******丙胺(国民经济大类2614,危险化学品序号19)。异*******丙胺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为加氢反应,属于危险化工工艺;本项目生产设备包括反应器、精馏塔、机泵等设备,本次扩能仅对部分安全阀进行调整。本项目所有产品、工艺、技术、装备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或淘汰类,不涉及煤炭消耗,不属于剧毒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化学品项目,不属于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范围内的产品。符合《德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德州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规定。该项目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该项目为非招商引资项目。该项目单位已进驻德州运河恒升化工产业园区,固定资产原值1.9亿元,现有固定资产价值0.8亿元,已建成有危险化学品项目且正常生产经营。承诺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再行开工建设项目。
会员可见完整内容
马上解锁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