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厂区现有4#车间,丙类库、危化品库、罐区等建筑物,丙类库、变电室、污水处理站、危废库、事故池、RTO废气处理系统、焚烧炉等依托现有/同期工程。
环保工程
废气:危废经焚烧炉焚烧后经急冷+半干式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湿法脱硫+烟气加热处理后50m高排气筒DA044排放。其他工艺废气经车间内措施处理后一并排入2#RTO炉进行进一步处理。1#RTO炉、2#RTO炉共用一套废气处理措施及排气筒DA040排放。
固废:产生的固废包括:焚烧炉焚烧产生的灰渣、废活性炭、废布袋;RTO焚烧废盐;污水处理站污泥及废盐;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吸附剂);废树脂;硫酸钠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建设1处危废暂存库,危险废物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处置协议,委托处置,处置过程应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污水处理:按照“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将工艺高盐废水经现有三效蒸发系统或MVR脱盐系统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进入一座2000m3/d的综合污水处理站。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厌氧+A/O”。项目依托现有三效蒸发系统或MVR脱盐系统预处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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