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在现有矿区范围内进行升级改造,原煤开采规模由现有的 9kt/a 提升至30kt/a,开采标高及矿区范围保持不变(即:开采标高+600m~+350m,矿区面积0.5411km2)。
环保工程
废水:本项目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矿井水依托现有工业广场东面设置的沉淀池(调节+絮凝沉淀)(处理规模200m3/d)处理达后部分用于井下洒水、道路清扫等,剩余矿井废水经项目内设置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废气:原煤堆场采取封闭式建设,并设置喷淋装置及炮雾机;矸石堆场采取覆盖防尘网并设置炮雾机;原煤堆场采取封闭式建设,并设置喷淋装置及炮雾机;矸石堆场采取覆盖防尘网并设置炮雾机;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 1 根专用管道引至附近建筑物升顶排放;坑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的木工除尘器处理后在场内呈无组织形式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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