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利用现有闲置面积 1.6 万 m2 进行扩建,建设 2 条 HZS240C10C 型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线,每条生产线配套 2 个 300t 水泥筒仓,1 个 300t 粉 煤灰筒仓,1 个 300t 矿粉筒仓,每条生产线年生产商品混凝土 40 万 m3,二条生产线年 生产商品混凝土 80 万 m3,同时配套建设封闭原料堆场 1 座。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 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
废水:①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佳木斯高新区污水处 理厂,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 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铃铛麦 河。 ②项目搅拌机清洗废水、罐车清洗水等生产废水排入 50m3防渗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经水泵提升用于混凝 土搅拌用水,回用生产,可达到废水零排放。 ③初期雨水经厂区排水沟排出厂外。
废气:本项目每个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矿粉筒仓仓顶呼吸 位置设置1个布袋除尘器,其除尘效率99.7%,处理后 的粉尘通过各自筒仓顶部排气口有组织排放,各排气口 距地面约22m。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 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的表1“散装水泥中 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排放限值。
搅拌站主楼粉尘利用效率高于99.7%布袋除尘器净化 处理后通过搅拌机顶通气孔排放(搅拌机顶通气孔距离 地面约5.5m),属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满足《水 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 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0.5mg/m3)。
水泥、粉煤灰、矿粉等粉状原辅料使用封闭式罐车运输; 砂石原料运输车辆全部采用苫布覆盖,并按照规定路线 行驶;砂石堆场整体封闭使堆场内粉尘在厂房内自然沉 降,设置高压喷雾系统(移动式);配料仓和皮带输送 机整体封闭,可以有效抑制无组织粉尘的产生。水泥、 粉煤灰、矿粉等粉状原辅料,在压力的作用下通过封闭 管道进入各筒仓,完成供料。砂石料送入搅拌站是以封 闭式皮带输送的方式完成,经上述治理措施后厂界无组 织排放颗粒物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GB4915-2013)表3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 求(颗粒物<0.5mg/m3)。
固废:①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日产日清,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 一处理。 ②布袋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不外排,回用混凝土生产。 ③沉淀池底得到的污泥不外排,回用混凝土生产。 ④实验混凝土垃圾为一般固体废物,交由市政环卫部门 统一处理。 ⑤除尘器布袋为一般固体废物,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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