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主要租赁合肥市高新区杭埠路 22 号合肥微研机电技术有限公司生产楼 3 楼东半侧建筑面积为 500m2 的空置厂房,主要购置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熔点测试仪、反应器等设备,建设研发实验室,项目建成后每年约开展 600 个合成实验和 800 个分析实验(分析实验仅配套合成实验使用、不进行外部检测);
废水:
项目实验产生的实验废液、一道清洗废液作为危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实验室容器后道清洗废水、真空泵排水、保洁废水和碱喷淋定期置换废水一起经“实验室综合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中标准(其中未明确的因子参考《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由污水管网输送至合肥市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合肥市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表2中污水处理厂I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未明确排放值的污染因子参考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A类标准。标准中未规定的其他污染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入派河。
废气:
合成实验室、分析实验室通风橱内产生的废气以及经过集气罩收集后的废气汇入总管后通过密闭管道引至楼顶,经 1 套“碱喷淋+除湿装置+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 1 根不低于 16m 高排气筒(建筑物高 12.5m)(DA001)排放。
固废:
项目设置 1 间危废间位于租赁区域的东北角,面积约 12m2。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其中一般固废包括员工办公生活垃圾、未沾染物料的废包装袋;危险废物包括废弃试剂瓶、实验废液、废活性炭、实验废物(废渣、手套、口罩等)、废药品、沾染物料的包装材料以及废水处理污泥等固废。员工生活垃圾交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未沾染原辅料的废包装袋外售给物资单位;废弃试剂瓶、实验废液、废活性炭、实验废物(废渣、手套、口罩等)、废药品、沾染原辅料的包装袋、废水处理污泥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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