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场地性质为第二类工业用地,项目用地已经取得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地规划许可并已取得该地块土地国土使用证,三一智联重卡零部件和工程机械扩产项目A地块占地面积为609250m2。项目厂房建设已经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该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主要内容包括1~3#厂房、一栋展厅、一栋气体站、一栋危废库用房、一处车场堆场、一处停车场、一栋办公大楼、一栋食堂、一栋门卫(不包含污水处理站)。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依托已建设完成的1#厂房部分区域,办公楼、食堂,并配套相应的办公、公用、辅助、环保等设施。2#、3#厂房为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消防车及工程机械建设项目建设所用厂房。本项目依据电芯生产工艺流程在生产车间内按一字型摆放生产线1条,其中涂布、叠片、装配等局部工序预留扩展空间。生产所用厂房建筑面积14292m2;同时配套建设公用、辅助等设施,辅房建筑面积5708m2。
主体工程
电芯生产线1#厂房:依托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已经建设完成的1#厂房部分区域,1#厂房建筑面积为60445.3m2,1F,钢架结构,高度16.10m,防火等级为丁类。本次利用1#厂房建筑的面积为14292m2。
环保工程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综合污水处理站与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消防车及工程机械建设项目的生产废水共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清洗废水、锅炉废水、生产车间生活污水经本项目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间接排放限值通过生产废水排放口排入市政管网;最终排入长沙经开区城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浏阳河。
废气:①投料粉尘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21m高排气筒排放(1#排气筒);②NMP废气设置2套冷凝回收+喷淋吸附装置处理,由21m高排气筒排放(2#排气筒);③电解液废气设置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21m高排气筒排放(3#排气筒)④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由15m高排气筒排放(4#排气筒)。⑤污水处理站恶臭采用遮盖,对生化处理部分采用地埋式建设,同时加强污水站周边绿化,减少恶臭气体外逸。
固废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日产日清;一般固废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NMP回收液暂存于NMP回收液储罐,集中放置NMP储罐区,交由厂家回收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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