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露天开采建筑用花岗岩,总占地面积为 181761m2,采区面积86813m2(原矿区 55500m2、扩储区 31313m2)、工业场地面积 87005m2、生活区7943m2。矿山总资源量51.95 万 m3,其中扩储区资源储量为 44.38 万 m3,原矿区剩余资源量为7.57 万m3。可采资源量 49.35 万 m3。本项目年生产能力为 5 万 m3 /a,矿山服务年限为9.87 年。所占地类主要为采矿用地、坑塘水面和旱地,旱地位于矿区北部边缘,占地面积较小,矿山不对旱地位置进行开采,坑塘水面区域为原矿区开采范围,本次不进行开采,仅属于复垦范围。闭矿后进行矿山复垦,复垦责任范围面积为 17.9985hm(2 包括采矿区、生活区和工业场地)。
废气处理:破碎机的入料口内设置皮带帘,阻挡破碎腔体内外空气流动,有效阻挡破碎腔体内的灰尘逸出,全封闭皮带式廊道运输。在破碎机、筛分机用管道密封连接至专用布袋除尘器后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抑尘效率 99%。 对凿岩打孔、爆破、集堆铲装工序、产品堆场洒水降尘;爆破前孔口填充水袋,可有效抑制粉尘;排土场东、南、西三侧采用编织袋装土填筑对坡脚进行防护,表土堆表面及边坡播撒草籽进行养护。堆场上方采用密目网苫盖。运输道路适当洒水降尘。破碎、筛分除尘器和沉降等环节产生的粉尘装卸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运输车辆采用封闭运煤车或加盖篷布,装卸过程采用湿式作业。
废水处理:如厕废水排入防雨防渗厕所,用作农家肥;盥洗废水排入沉淀池,用作降尘;根据地势在开采境界汇水上方设置截流沟,开采境界内汇水经排水沟汇入1200m3 沉淀池,用于生产降尘。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炸药包装物集中收集,由爆破部门统一回收再利用;自然沉降的粉尘及破碎筛分布袋除尘器收尘集中收集,作为产品外售;剥离的废岩石储存在临时堆放场,闭矿后回填采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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