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工程行业类别属于专用化学品制造,产品包括三氯异氰尿酸和二氯异氰尿酸钠,均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 年版)》中高污染高风险产品类别。项目属于精细化工产品生产项目,不属于国家淘汰类和限制类,属于允许类,其建设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本次工程在北厂区现有生产线基础上进行改造扩建,本次技改扩建完成后现有工程不再存在。本次工程除新增部分造粒、离心、氯化设备以及公用工程设施外,污水处理设施和存储设施依托现有,并将现有燃气锅炉改为备用。
(3)本次技改扩建工程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年产8 万吨三氯异氰尿酸,并副产氯化钠副产品;二期工程为年产 2 万吨二水二氯异氰尿酸钠,并副产氯化钙副产品。项目所在集聚区供水、污水处理、供气设施均已经投入运行,管网均已铺设至项目厂区。集聚区集中供热设施主体工程基本建设完成,预计 2022 年具备供热条件。
(4)项目生产含氯化钠脱氯母液经过蒸发浓缩和热风干燥后生产氯化钠副产品,含氯化钙脱氯母液 50%作为液体盐副产品,50%进行烘干后作为固体副产品,各副产品均可以满足国家相应质量控制标准,有一定市场需求。本项目完成后产生的污染物以废气为主,主要为氯化反应尾气、干燥废气、造粒废气和无组织废气等。工程产生的废气经过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均能实现达标排放。
(5)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离心水洗废水、真空系统废水、碱液喷淋废水、生活污水、设备地面冲洗水、循环冷却水排水、蒸发浓缩污冷水等。其中离心水洗废水、污冷水可以直接回用于生产系统配料使用;碱液喷淋废水送三氯酸生产母液脱氯环节进行脱氯后随氯化钠溶液进行蒸发浓缩,真空系统废水、设备地面冲洗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后与循环冷却系统废水、未能回用的污冷水混合排入濮王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金堤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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