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总租赁建筑面积约 1352.3m2。生产规模可达年产眼镜 20 万副。企业现有员工共计 40 人,企业实行单班制生 产,每班 10 小时,年生产时间约 330 天。项目不设食堂和宿舍。
废气:抛光粉尘 经设备配套集气装置收集后由湿式 除尘处理后由 20m 高的排气筒 DA001 排放。割片粉尘 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 理后由 20m 高的排气筒 DA002 排放。
废水:生活废水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 水口、检查井汇集后就近排入市政 雨水管网。本新建项目生活污水经 化粪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 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后(其中氨氮、总磷分别执行《工 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 限值》(DB33/887-2013)中的 35mg/L、8mg/L)纳入温州市市政污 水处理管网,经温州市西片污水处 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 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中的一级 A 标准后排放。生产废水 委托外运处置达标后纳管至温州西 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中的一级 A 标准 后排放。
固废:一般固体废物 由相关单位回收综合利用。危险废物 需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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