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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工程污泥干化焚烧系统设备

发布时间:2009-4-10 9:37:4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工程 己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川发改投资[2008]76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污泥干化焚烧系统设备采购带安装、工程设计及建设监理等3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位于成都市成华区高洪村五组成都市龙潭污水处理厂二期预留用地范围内,污水污泥处理采用半干化+焚烧工艺,工程规模为每天处理400t(含固率以20%计)或80t(以DS计),主要包括污泥接收贮存输送系统、干化系统、焚烧系统、烟气处理系统及配套工程等。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2.2.1污泥干化焚烧系统设备采购带安装标段

⑴提供本工程从污泥地磅到烟囱入口的污泥处理设备材料采购、制造及安装等;

⑵为本工程提供技术服务:

① 提供本工程许可使用的专有技术和/或专利技术、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人负责的本工程的污泥干化焚烧系统全部设计;

② 提供厂区总平布置方案设计、厂房外观方案设计等;

③ 设计联络、技术培训、系统调试、试运行指导等。

⑶ 本工程通过竣工试验后,向发包人移交合格的工程;

⑷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2 工程设计标段

根据招标文件、地质初勘、污泥干化焚烧系统设备采购带安装标段承包人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及国家有关法律、规范、标准等完成以下工作:

①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

② 地质详勘;

③ 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技术规定、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

④ 技术服务:技术交底、设计联络、现场服务等;

⑤ 招标人委托的其他工作等。

2.2.3建设监理标段

对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工程进行建设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污泥干化焚烧系统设备采购带安装标段

⑴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⑵ 安装工程承担人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⑶ 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投标时须提供主要设备制造厂(商)对其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

⑷ 业绩要求

① 投标人在近10年内,具有以下成功运行工程之一的承包(含系统设计、设备采购)业绩:污水污泥干化焚烧系统工程、污水污泥干化系统工程、污水污泥焚烧系统工程、规模达800t/d及以上的垃圾焚烧系统工程;

② 拟投标的干化机设备制造厂(商)生产历史不低于10年,且近10年内具有污水污泥干化处理工程成功运行的业绩;拟投标的焚烧炉和余热回收及补充热源系统制造厂(商)生产历史不低于10年,且近10年内具有污水污泥焚烧处理工程(包括焚烧炉、余热回收及补充热源系统)成功运行的业绩;拟投标的烟气处理系统制造厂(商)生产历史不低于10年,且近10年内具有烟气处理系统成功运行的业绩。

⑸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在上述第⑷项第①款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

3.2 工程设计标段

⑴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⑵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甲级资质或综合甲级资质(资质范围含市政公用行业);

⑶ 具有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30万m3/d及以上污水处理工程投运业绩;

⑷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程设计类注册工程师资格,担任过上述⑶项的项目技术负责人。

3.3 建设监理标段

⑴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⑵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综合甲级资质;

⑶ 近5年内具有以下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之一:规模为10万m3/d及以上污水处理工程、污水污泥干化焚烧处理工程、污水污泥干化处理工程、污水污泥焚烧处理工程、规模达800t/d及以上的垃圾焚烧处理工程;

⑷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具有在上述第⑶项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

3.4 符合上述资质的投标人只能对上述3个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污泥干化焚烧系统设备采购带安装标段中的安装工程可以分包,但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年4月13日至2009年4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12时,下午 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名都路468号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持下列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

(2)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3) 业绩证明材料(如果业绩证明材料非中文,需提供中文翻译)。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国内邮费) 3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年 6月26日 11 时00分,地点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9号光大金融中心21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名都路468号

邮  编:610041

联系人:唐先生、蒋小姐

电  话:028-86200236 / 85321160

传  真:028-8620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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