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09-12-30 | 数据编号: 18727 | 所属类别: |
根据 花发改基【2009】50号 的批准,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及泵站工程:金狮大道污水管道、流溪河上游截污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为上述项目提供相关服务,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 建设单位: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东升路83号
招标代理:广州市名都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龙珠路13号
二、项目名称: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及泵站工程:金狮大道污水管道、流溪河上游截污工程
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内
概算投资额:(约)3529万元
建设规模:该项目为市政污水管道工程,纳污范围约1121公顷,污水管道总长约5.4㎞,管径DN300-1020㎜。其中金狮大道污水管道全长约0.8km,纳污面积269公顷;流溪河上游截污工程全长约4.6km,纳污面积852公顷。含聚乙烯结构壁缠绕管、聚乙烯螺旋波纹管、Ⅲ钢筋混凝土管。
招标内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报名时间:2010年 1 月 5 日和2010年 1 月 6日
上午9:30-11:30时、下午2:30-4:00时
报名地点: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22号)
联 系 人:文小姐 联系电话:36996199 传真:020-36992939
五、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相关要求按“建设部令第158号”文执行)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在本公司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