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0-1-6 | 数据编号: 19115 | 所属类别: |
泸州市纳溪区城市污水处理工程 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实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核准文号为:川发改地区[2009]81号之项目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泸州市纳溪区国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作为比选人现在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招标代理机构比选,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业务。
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等级不应低于 工程招标代理甲级。不满足最低资格要求的不能参加比选,即使参加也不得中选或中选被取消。
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业绩要求: 0 个 污水垃圾处理类(含供排水) (类似)项目业绩。
对招标代理机构按“7.9.3招标代理机构总体评价”,比选人规定本项目的分数(C)为 3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