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污水处理工程管网项目三标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邵阳市红旗渠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经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改综[2008]445号批准建设。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邵阳市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管网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本项目第三标段于2009年12月2日经依法组建的资格预审委员会审查后,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三家,招标人依法决定本项目第三标段第二次发布招标公告并重新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邵阳市双清区红旗渠(河)沿线两岸;
2)项目概况:邵阳市红旗渠污水处理工程远期日处理总量为8万m3/d,近期工规模为4万m3/d,占地面积约110亩。本次招标的项目为沿红旗渠两岸的管网工程施工;
3)开工日期:计划于2010年3月1日开工,计划工期240天(日历日);
4)质量标准:合格工程标准;
5)承包方式:按中标单价承包;
6)保 修: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保修;
7)招标范围:沿红旗渠两岸的管网工程施工,包括沿线红旗渠渠道的改造、污水管线基础、管沟开挖与回填、管道铺设、搭接、防水处理等施工内容。
第三标段施工范围:红旗渠段桩号k1+977.02~k2+836.26,长0.859km;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3.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近三年内(2006年12月至2009年12月)完成过一个及以上同等规模的类似工程(处理规模不小于4万m3/d的污水处理的施工);
3.3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申请单位一致),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3.4外省企业应在邵阳设有三年以上的分支机构,以市级以上工商行政部门批准的登记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