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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0-1-13 数据编号: 19422 所属类别:

浙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10GC050006

1.招标条件  
宁波市南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能源函[2009]30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宁波市南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位于鄞州区嵩江西路518号。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能力8万m3/d(其中土建工程规模按16万m3/d一次建成)污水处理厂一座、日处理能力2万m3/d(其中土建工程规模为4万m3/d)再生回用水处理工程及DN2200mm尾水排放管176m(按24万m3/d规模建设)。工程概算约32000万元(含设备费用)。本次招标范围为宁波市南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施工、室内装修及设备的供货、安装、验收、调试、质保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2业绩要求:要求投标人具有监理过城市污水处理厂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5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企业列入《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并审核通过;拟派项目总监列入《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并审核通过,无在建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