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0-1-22 | 数据编号: 19909 | 所属类别: |
经批准, 从化市温泉镇人民政府 现对 温泉镇 105 国道污水管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温泉镇 105 国道污水管工程
二、招标单位: 从化市温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从化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林工 联系电话: 020-87931896
三、建设地点: 从化市温泉镇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本工程为市政污水管网工程:明挖施工、顶管施工、管道基础 ( 含软基 ) 处理(包括基坑支护二次设计、报审、施工、验收)、污水管道(含过河管)安装敷设、新建工作井、接收井、检查井、截流井 ( 含复合材料拍门安装 ) 、沟槽回填、闭水试验、 CCTV 检查、路面恢复(含管涵、箱涵、路基、路面、边坡防护、排水)、边坡防护和修复、堤岸修复、农用地恢复、沿途污水管接入、道路树木绿化的迁移和修复等施工图纸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污水管沿 105 国道敷设,收集道路北侧建筑的排水。污水管径 Dn500 ~ Dn800 ,顶管长度为 467M ,总管长约 2000M 。工期为 180 天
五、预计发包价: 约 350 万元
六、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和镇政府自筹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10 年 1 月 26 日 ---- 2010 年 1 月 27 日
上午: 10 : 00 —— 11 : 30 下午: 14 : 30 —— 16 : 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从化市街口街河滨南路 116 号一楼)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以下 18 项同时具备为资审合格):
1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代表签名、盖公章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须按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格式原件填写,授权委托证明书中受托人多于一人的将视为报名无效);《投标申请函》附件二,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投标报名时投标申请人的受托人必须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到交易中心报名 ;
3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敦促有关施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安函 [2008]50 号)规定情形的,执行该通知 ) ;
4 、 投标人需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