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院污水处理工程等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省第二人民医院屏山分院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福建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闽发改社会[2009]66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第二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和财政补助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福建省第二人民医院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方案设计、后续设计服务 (勘察、方案设计、后续设计服务中的一项或多项)进行 公开 (公开、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福建省第二人民医院屏山分院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程;
2.2. 建设地点: 福州市五四路282号福建中医学院屏山校区内 ;
2.3. 工程建设规模:日处理污水量1000m3/d。
2.3. 投资总额: / 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300万元(包括医院区域的污水收集管网、尾水排放管道、污水处理站及其配套管网和污泥消毒工程、污水处理站废气二次污染治理工程、重点噪声源(含发电机房、水泵房、空调机房和风机房等)的噪声治理工程中需要进行环境工程设计的内容工程的建设);
2.4. 招标类型: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福建省第二人民医院屏山分院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程(含医院区域的污水收集管网、尾水排放管道、污水处理站及其配套管网和污泥消毒工程、污水处理站废气二次污染治理工程、重点噪声源(含发电机房、水泵房、空调机房和风机房等)的噪声治理工程中需要进行环境工程设计的内容)。本次招标内容及设计取费主要是针对医院区域的污水收集管网、尾水排放管道、污水处理站及其配套管网、污泥消毒工程、污水处理站废气二次污染治理工程进行设计,其余重点噪声源(含发电机房、水机房、空调机房和风机房)的噪声治理工程等内容待功能确定后,由中标单位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及进度情况另行设计和收费。具体工程内容分步设计、分步实施,设计费用根据设计进度按实结算。若中标人不具备后续内容的专项设计资质,经招标人同意后可以与具有相应专项设计资质的单位联合设计,但必须以该中标人为牵头人。(建筑安装工程、室外工程、装修工程等);其中包括 环境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和环境工程等)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
2.5.2. 内容: 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概算。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 本工程计划于2010 年 4 月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