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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0-2-5 数据编号: 20571 所属类别:

福建福州市滨海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项目招标

招 标 编 号:闽教监招[2009]03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滨海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已由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09] 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滨海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长乐市政府出资及上级专项补助投入,招标人为福州市滨海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闽教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松下镇首祉村元成豆业仓储东侧、松下码头疏港路北侧、15192军用设施用地西侧之间的区域 ;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占地约55.44 亩,工程造价约35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滨海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土建、安装(不含招标人拟分包的设备部分,招标人拟分包的设备详见招标文件第7章第8节“招标人自行采购拟分包的材料设备”)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30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州闽教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福建省林业勘察设计院 ;
2.6.3.监理单位:待中标后确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