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0-2-9 | 数据编号: 20667 | 所属类别: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污水处理厂及集水管线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的业主为_长春东湖生态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 招标人为 长春东湖生态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规模:300万元;
招标范围:污水处理厂及集水管线整个项目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配合服务等。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
2.3、设计周期:
(1) 初步设计阶段: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50日历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2) 施工图设计阶段: 在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的15日历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3)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同施工工期。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及行业法规、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其资格审查主要内容为(其它要求详招标文件):
3.1、具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设计甲级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