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0-2-25 | 数据编号: 21016 | 所属类别: |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崇州市灾后重建农村聚居点外部给水及污水处理工程(第二次)已由崇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崇发改投资[2009]18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崇州市蜀兴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崇州市蜀兴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崇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崇发改项目[2009]116号文)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及规模:外部给水工程。
2.3计划工期:3个月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外部给水工程。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各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的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3.1.1资质等级条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经审计后的2006-2008年度的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必须是无亏损的企业才能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