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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0-3-15 数据编号: 21801 所属类别:

广东佛山市南庄污水处理厂首期综合楼工程招标公告

(含资格预审条件)

一、工程概况:

1.      建设单位:佛山市汇之源南庄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      单位性质:国有控股

3.     工程名称:佛山市南庄污水处理厂首期综合楼工程

4.      工程地址:佛山南庄镇魁奇路西延线以北。

5.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1629平方米,工程费用约300万元。

6.      工    期:150日历天,拟于2010年4月15日开工

7.      资金来源:自筹

8.     按计划部门批准的投资计划,本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

二、招标内容:综合楼土建、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消防、防雷的施工、安装,详细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资料为准。

三、报名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及接受报名的时间、地点:

1.      报名投标人须具有以下条件:

A.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审合格;

B.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已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须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未被登记或锁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C.   近三年来未在招投标活动中有(涉嫌)串通投标不良行为或正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或因其它原因正被禁止投标。

D.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申请。

2.     报名时须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

3.     报名投标起止时间:2010年 3 月 15 日 9 时至 3 月 19 日 16 时 30分 (共五个工作日);

4.     接受报名地点: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接受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电话:0757-83993162)。

四、资格申请文件内容及资审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