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0-3-19 | 数据编号: 22020 | 所属类别: |
沥滘系统污水收集工程—珠江后航道工程已经批准建设,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对该项目截污管道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海珠区
1.2 项目规模:沥滘系统污水收集工程—珠江后航道工程为沥滘污水处理系统首期项目配套管网(20万吨/日)。北濠涌截污工程西起珠江,东至南洲路,截污管道D300~1350mm,管道长度约3.0km;大干围涌截污管道D400~800mm,管道长度约3.2km。
1.3 项目总投资:12179.80万元,本次招标合同估价:约3752万元。
1.4 计划总工期:90日历天
1.5 招标内容:污水收集管道施工,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
1.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外地申请人必须在广州地区具有子公司、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自2007年2月 1 日至今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上述资质条件方能承接、且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2000万元的市政工程);在人员、财务、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的技术指标(指规模、标准、工艺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本工程不得转包和分包。
3.资格预审方法